根据《关于申请吉利学院2024年寒假境外学习专项经费资助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材料审核,现拟对我校11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籍学生予以资助,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2月12日至12月1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详细说明理由并上传证明附件,电子邮件请命名为“对寒假专项资助学生名单的异议”,发送邮件至lizeyu@guc.edu.cn邮箱,公示期过后认定结果自动生效,特此公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