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因出国留学或工作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现将与学生学业相关的英文材料办理流程宜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各类应届、往届毕业生等。
二、受理内容:英文成绩单、英文在读证明、毕业及学位证书等。
三、受理流程:
备注:以英文成绩单办理流程为例,其他学业相关英文材料(包括在读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等),均按此流程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成绩单:
1、英文成绩单的格式:需按照中文学业成绩单格式进行排版和翻译,科目顺序和名称需与中文版完全一致。科目名称请注意单词首字母要大写;名称后有字母、罗马数字、阿拉伯数字之分,英文版要与其对应;学校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及专业限选课程原则上全部保留;成绩单表格内的科目名称需显示完整;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内容,若一页纸不够可做成多页。一些公共选修课,在获得总学分多于毕业规定学分时,可以自定取舍。
(二)英文版在校生学籍证明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在校生学籍证明,加盖学院鲜章或教务处鲜章后,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
(三)英文版毕业证和学位证
已毕业生的英文版毕业证和学位证,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审核时需持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中文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同学请到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信息表和归档成绩单,并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以供审核。
五、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下午15:00-17:30
六、翻译模版见附件
附件一:英文成绩单
附件二:英文在读证明
附件三:英文毕业证
附件四:英文学位证